江苏省××市×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演示印章位置)

临时用地批准书

本文书为软件功能演示模板,所载行政区划、文号、单位、面积与日期均为虚构,不具有行政许可或执法效力,不得作为真实审批材料使用。

批准文号:苏临批〔  〕  号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五十七条等规定(条款引用为演示),经审查,同意下列临时用地:

项目名称
用地单位
位置用地类型
批准面积  公顷地块代码
批准期限自 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
复垦完成期限  年 月 日前
保证金应缴  万元,凭证号____________
使用要求严格按批准用途与红线范围使用;设置标识牌;接受巡查;表土剥离单独堆存。
期满义务拆除临建、清运废弃物、恢复土地原用途或按批准要求复垦,申请验收销号。

  本批准书一式多份,用地单位、自然资源部门、乡镇(街道)各执一份(演示表述)。

经办人:____________  审核人:____________
单位(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