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SUE 01 专项债与政府投资

202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布,专项债和政府投资项目再次成为审计重点

监管重点正在从“申报时能不能通过”,延伸到“收益能不能实现、资金是否合规、项目能否落地、资产有没有登记、偿债资金能不能归集”的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
2026年6月23日,《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公布。对于从事专项债、可行性研究、资金申请和政府投资咨询的人员而言,这份25页报告中最值得关注的,不只是问题涉及的资金规模,而是其中传递出的监管逻辑变化。

专项债项目的监管重点,正从申报阶段的合规审核,进一步延伸至项目建设、运营收益、资金归集、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。项目能否真正形成闭环,将成为判断项目质量的重要尺度。

核心判断 项目申报正在从“重审批”,进入“申报—建设—运营—收益—偿债—资产”的全周期闭环管理阶段。
01

SPECIAL BONDS

专项债项目被审计点出的四类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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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“包装”和收益虚增

17个县、69个项目、121.74亿元 通过虚报预期收益等方式,将收益与融资不平衡项目“包装”成平衡项目。

审计报告指出,部分项目实际建成后收益难以覆盖成本,债券本金主要依靠再融资债券偿还。这说明收益测算不能只满足表面上的本息覆盖要求,更要回答三个问题:

  • 收益是否具有真实、可核验的依据?
  • 项目建成并进入运营期后,收益能否实现?
  • 相关收入能否持续、规范地归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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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债资金违规使用

4个县、93.17亿元 专项债券资金违规用于土地收储、楼堂馆所建设、企业还贷等方面。

项目获批并不代表资金使用已经安全。建设内容、投资估算、合同范围、支付对象、发票内容和实物工程进度,都需要与专项债支持范围保持一致,形成能够穿透核验的完整链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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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收益没有及时收缴

7.69亿元未及时收缴,10.56亿元被挪用 21个县未及时收缴项目运营、资产处置等收入;3个县将应专项用于还本付息的项目收益用于平衡预算。

项目运营方案不能只写“预计产生多少收入”,还需要提前明确:

  • 由谁负责收费和运营?
  • 收入进入哪个账户?
  • 如何纳入预算和专户管理?
  • 如何保障偿债资金按期归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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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资产管理不到位

485个项目资产、663.75亿元 25个县少登记专项债项目资产;另有2个县违规抵押专项债项目资产融资2.15亿元。

专项债项目建成并不意味着管理工作结束。竣工验收、资产登记、产权确认、运营移交、收益归集和存续期管理,需要在项目申报和实施阶段提前设计,不能等项目建成后再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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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VERNMENT INVESTMENT

政府投资项目同样不再只看“有没有开工”

报告抽查13个省2024年至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“两重”建设资金1008亿元,审计关注已经覆盖资金使用、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。

28.33 亿元被挤占挪用
47.72 亿元被骗取套取
67.23 亿元闲置一年以上
35 / 120 个抽查项目存在质量隐患,涉及3.56亿元

这表明审计关注的已不只是项目有没有批复、有没有完成资金支付,还包括项目成熟度、资金实际使用效果、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。以拨代支、虚报进度或建设条件不成熟,都会削弱项目的实际绩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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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PLICATIONS

对今后项目申报工作的五点启示

  1. 项目必要性必须建立在真实需求上

    不能只强调政策符合性,还要建立服务对象、市场需求、现状缺口与建设规模之间的对应关系,避免项目建成后出现闲置。

  2. 收益测算必须有依据、可实现、可归集

    收费标准、运营负荷、出租率、使用率和成本参数,应由政策文件、市场案例、历史运营数据或第三方调研支撑,并开展敏感性分析。

  3. 建设条件和资金需求必须匹配

    用地、规划、审批、设计和招标等前期条件尚不成熟时,不宜一次性申请过多资金,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或形成虚假支出进度。

  4. 专项债资金使用必须形成闭环

    建设内容、投资估算、债券资金用途、合同支付和实物工程量应相互对应,不能通过调整名称或拆分合同改变资金实际用途。

  5. 运营和资产管理方案要提前落实

    申报阶段就应明确资产权属、运营主体、收费主体、收入账户、预算管理方式及偿债资金归集机制。

CONCLUSION

材料写得漂亮,已经不够。

真正经得起审计的项目,需要同时做到:

建设内容可核验 投资规模可解释 资金流向可追踪 项目收益可实现 偿债资金可归集 形成资产可登记 绩效目标可评价
申报 建设 运营 收益 偿债 资产
Project Brief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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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准备项目建设内容、投资估算、收益测算、资金来源和当前进度,我们可先协助识别关键口径与闭环缺口。